“一府一委两院”是指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6
人民政府被称为“一府”,监察委员会被称为“一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合称为“两院”。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央部门的国家机构开展活动。
在中央部门中,“府”指的是国务院,“委”指的是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院”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关系包括:
1. 人大负责制定法律和作出重大决定,而“一府一委两院”负责执行这些法律和决定。
2. 人大拥有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权,而“一府一委两院”必须向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3. 尽管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责和分工不同,但它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反映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必须依法进行,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