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宅小区楼顶违建行为,应该找哪些部门投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27
1、向物业公司投诉:

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拆除“私搭乱建”、实务中不乏这样的案例:业主违章搭建,物业企业制止无效,报告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无所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再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以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主体资格驳回起诉。业主共同利益维护似乎成了没有出路的死循环。

基于以上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赋予物业服务企业起诉的权利,是基于两个考虑,

一是“全体业主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的管理权交给物业服务企业”,

二是“其他业主往往都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去制止妨害、侵害行为,而不愿自己亲力亲为”。前者是法理上的推定,而后者确实是现实情况。同时应当看到,上述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即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增加了其管理的手段,另一方面,也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有法律专业上的要求,来自业主方面的压力也会骤然增加。业主会更有理由自己不出面,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去解决一切,甚至包括相邻权纠纷。这对物业服务企业将是新一轮的考验。

2、具有利害关系的相邻业主也有起诉权: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根据《物权法》第83条的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 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一旦“私搭乱建”影响了其他业主的通风、采光或居住安全等相邻权益,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可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以损害自己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私搭乱建”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从而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