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各种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条 治安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以及针对外国人的附加处罚如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违法物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以及相关赌具和违法工具,应予收缴并按规定处理。违法所得财物,如能追缴,退还被侵害人;否则,登记、公开拍卖或按国家规定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对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十四至十八岁者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者则不予处罚,但须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的行为需视其精神状态而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识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则需正常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又聋又哑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醉酒行为同样受罚,但在醉酒状态下威胁自身或他人安全时,需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 如有多种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不超过二十日。共同犯罪者根据作用大小分别处罚,教唆、胁迫他人者按其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法时,对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对于特殊情况,如情节轻微、主动消除后果、受胁迫或诱骗等,可减轻或免罚;反之,有严重后果、报复报案人或有前科者,则会从重处罚。十四至十六周岁青少年、初次违法且不满十八周岁者、七十周岁以上或怀孕哺乳者,不执行行政拘留

最后,如果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则不再追究责任。此期限从行为发生日算起,若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以行为终了日为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6章119条,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