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成立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它是一级政府机构,位于县的下级和村的上级之间,与县属局平级,设有书记、社长以及武装部、公安、税务所、粮站等县派出的机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社会结构中的基层单位,结合了工农商学兵各个方面。它负责管理生产建设、粮食、贸易、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在农村的基层单位,人民公社同时也是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在生产管理、产品交换、收益分配、社员家庭副业以及生活组织等方面,它进行了重大调整,激发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中国农村多种形式、多种层次联合经济的发展。
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并于1983年10月12日被取消。其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大二公”。这里的“大”指的是规模大,而“公”则指的是生产资料的高程度公有化。人民公社实行行政社合一体制,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级政权机构,负责全社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并管理工农商学兵等各项工作。
在分配制度方面,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最普遍的是实行免费吃饭的粮食供给制和伙食供给制,这是社员收入的主要部分。此外,人民公社还推广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劳动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
然而,人民公社制度在初创时期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在这一过程中,共产风的刮起不仅导致了农民被剥夺,也使农村生产力遭受了灾难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