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第1个回答  2021-12-20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的产假规定:如果职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生育子女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的产假外,还可以给职工增加30天的产假,职工的配偶则有10天的护理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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