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为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办法》还规定,公益性岗位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公益性岗位是为缓解就业困难、设置托底性就业的政策,前面的三年说的是国家发给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后面说的2年是三年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继续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国家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2000元补贴,但是同时没有以前三年合同期内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1〕55号)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不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对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2/3。除从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除对自初次享受岗位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是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是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