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自治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研究和制定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它负责宏观经济调节,包括总量平衡和投资、价格管理,以及指导各地级市和县(区)发展改革工作。该机构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与自治区物价局相邻。


其历史可以追溯至1954年,当时广西省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在广西省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处的基础上成立,旨在协助党和政府进行经济决策,负责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此后,该委员会经历了多次机构调整:1958年合并了统计局、物价局等单位;1960年,组建了计划、工业办公室;1961年,计委和经济委员会分开办公;1968年,自治区计委在革委会成立后撤销;1973年,计委在自治区党委恢复后重新组建;2000年,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进一步改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合了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分职能,并保留物价局牌子。


2010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和机构进一步明确,根据桂政办发[2010]150号文件,设定了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等,同时挂有自治区物价局的牌子。这标志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演进,适应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扩展资料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自治区物价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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