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 教育和科学研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浙江省在发展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升中医人才的培养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首先,通过多渠道和多样化的形式,逐步构建起包括高等和中等教育在内的规模适宜、专业匹配、层次分明的中医教育体系,并设立配套的临床教育基地,确保教育的实践性。


中医教育着重于基础理论和临床经验的学习。医学院校强化中医理论教育,强调临床实践,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重视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致力于培养中医学科的领军人才和具备中医专业技术的乡村医生。


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的中医、中药人员进行师承教育,通过这种方式传承中医精华,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管理机构制定。同时,政府鼓励西医药人员学习中医,促进中西医结合,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对于中医药技术的发展,政府强调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支持现代科技在中医药研究中的运用,特别是对疑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中医药研究机构需配备国家规定的设施和专业人员,以保证研究的质量和效率。


学术团体在发展中医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和中医知识普及,培养新一代中医人才,并提供咨询服务和出版学术专著。同时,浙江省积极倡导中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中医药机构和人员在海外开展合作项目,并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在省内兴办中医机构给予支持。


扩展资料

《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含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为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发挥中医在医疗卫生保健事业中的作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而制定,适用于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包括预防、康复、保健)、教育、科研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