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闹偷藏同学手机犯「窃盗罪」!开玩笑、捉弄同学必须有界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6

作者\吉静如

小芳新买的手机「小白」是最炫款,当同学们看见小芳的新款手机时,人人脸上都露出羡慕表情,小芳也大方分享她使用的心得。

「照相功能超强大,色彩超级饱满的!这是没修图过的哦!」小芳相当满意自己用手机拍下的摄影作品。

「多少钱啊?很难买吧?听说要排队耶!」小明相当好奇。

「三万多块哦!」小芳炫耀的说著。

下课时许多同学围着小芳,趁机瞧瞧高档手机的强项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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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放学前,最后一堂是体育课。因为要打躲避球,所以全班都把书包放在讲台上。做完热身操,就在操场中间展开了躲避球赛。打球时,全班都围在场地四周,有人加油或是负责攻击,现场大家都很投入。很快的,下课钟响了,老师集合同学后,准备解散放学。

当大家到讲台上找书包时,突然听到小芳一声尖叫。

「手机!手机呢?手机不见了!谁偷了我的手机!」小芳的书在地上散落一地。

「有没有放在别的地方啊?」小珍也帮忙找著。

「没有啊!我放在书包前面的小袋子,可是现在不见了。体育课前我还看了一下,怎么会这样?」小芳急得哭了起来。

「我看还是报告老师吧!」小珍建议小芳要赶快处理,不然放学后大概就很难找了。

两人立即到导师办公室报告。老师知道后,开始了解相关事实,她先劝小芳不要哭,把经过说清楚,才能进一步厘清责任。当老师听完小芳的陈述,她相信应该是有人拿走了。

「所以体育课前还在,是下课后才不见的吗?」老师再次确认手机不见的时间。

「没错!我很确定!」小芳非常确定。

「手机不见的时间,应该就是大家把书包放在讲台上,同学都在打球时喽?」老师进一步确认手机不见的时间,小芳又点点头。

「因为刚好在讲台上,讲台上装有监视器。老师来报告学务处,请学务处的老师依规定调阅监视器,再看看结果。」

老师找到学务处的老师后,费了一番功夫说明、调阅监视器,结果发现了惊人的事情。萤幕上播放著讲台上的录影画面,清楚看见小明趁全班都专注于球赛时,偷偷上讲台翻小芳书包。最重要的是,还拿走了小芳的手机,所作所为都被拍得清清楚楚。

于是老师把小明找到学务处,希望小明能诚实面对。小明一开始还否认,直到老师说讲台旁边有监视器时,小明才不得不全盘托出。

「我只是把她手机藏起来跟她开玩笑而已啊!我还给她就是了。」

「所以这样就不是偷窃了吗?我怎么知道小明会不会还我,或是把手机弄坏啊?」小芳非常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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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官告诉你

开玩笑、捉弄同学,是同学间经常出现的游戏或互动模式,但这些玩笑或游戏必须有界限,不能伤害到同学。 例如:趁同学站起来时从后面拉走椅子,让同学不知情而摔坐在地上,就很可能害同学摔伤。实务上,就曾发生国中生因为这样而摔断脊椎,伤及坐骨神经,结果恶作剧的同学被法院裁定为「过失伤害罪」,需要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绝不可能因为加害人说「我是开玩笑的」,就判加害者无罪,加害者也不能辩解说「我不知道会这样、我没想到」,就想脱罪。因为即使是没想到,尽管可能不构成「故意」,但是还是有「过失责任」。而且大家知道吗?这些伤人的玩笑,最大的伤害,经常是等到被害者瘫痪或坐轮椅的时候,开玩笑的同学才深深悔不当初。

这个案例中,小明虽说是要捉弄同学,才故意把手机藏起来。但是他看见小芳慌慌张张,甚至伤心哭泣时,也都没有做声。要是没有调阅监视器,根本没人知道是小明拿走的。所以小明是不是真的在开玩笑,或是真的想占用小芳手机,都不得而知。在这个案件中,小明如果被移送到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法官会根据小明的说法加以调查、确定小明真意。 想用「藏起来、开玩笑」的说法,来逃避偷窃的意图,恐怕难逃法律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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