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台二手笔记本,是华硕的,卖的时候笔记本后面什么标签都没有,当然没太在意,只当是不影响使用,就没有介意,最近被人举报陷害说我这台笔记本是脏物,现在笔记本被派出所拿走了,他要我拿出这台笔记本原来的购机发票,证明我这台机是我自已的而不是脏物,我是从经营二手笔记本的电脑商处卖来的二手笔记本,我怎么拿得原来购买全新笔记本的发票,(大家都知道一般卖二手笔记本大都数原来购新机的发票是没有的了),而电脑店开给我的只是一张二手笔记本买卖的收据
我问过二手笔记本电脑店,因为原来卖给他的那个人早就不知道在哪里,他也拿不到原来新机的购机发票,这样我也没有办法证明这台机不是二手商收购的脏物,而只是别人更新卖给电脑店的,但派出所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是脏物,我不知道在这种即无无法证实是脏物,也无法证实不是情况下,会不会被公安机关以 来历不明 给予没收,我可是花了近3000元刚买的,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没收实在是痛心,求大家帮忙[判断一下或能支招解救我的本本,我定感激不尽!
不好意思,我打错了字,是买了台笔记本,是华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