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跟别人同居可以报警吗
老婆跟别人同居可以报警吗,自己爱的人出轨后我们的内心都是无比煎熬的,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挽回这段令人心碎的婚姻,永远都有一根刺,下面为大家分享老婆跟别人同居可以报警吗。
一、妻子和别人同居可以报警吗
1、妻子和别人同居不属于刑事案件,即使报警也并不属于公安职权范围之内。
2、但是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并且要求赔偿。
3、如其非法同居的行为条件构成犯罪,则属于重婚罪,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妻子和别人同居是否犯重婚罪
1、已婚人与他人同居,并不都构成重婚罪。
2、已经结婚的人,只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
3、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指已婚的人与婚外异性以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情况。
4、从以上可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婚外恋是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一、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仅仅是同居不犯法,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周围群众都知道他们是夫妻的,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四、以上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国男女只有申请结婚登记,并且最终领取到了结婚证的,那才能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这样夫妻关系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现实中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的话,那就不单单是犯法的了,而应该是犯罪行为。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就是非法同居的第二种。
二、老婆在外面非法同居我可报警吗
双方婚姻合法,会受法律保护,妻子和丈夫应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老婆在外面非法同居违反了法律,可以报警。但是如果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收集证据到法院自诉
三、非法同居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电话答复如下:
非法同居一、关于你院请示中一、二条所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隐瞒结婚时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骗取结婚证,现一方提出离婚,是作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还是作为登记婚姻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的共同特征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隐瞒结婚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骗取结婚证后,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符合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特征,因此不能按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待,而应作为登记婚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离婚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四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