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旅游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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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7
http://www.studa.net/yishu/090112/10261854.html
http://www.cnhubei.com/200503/ca7535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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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巴黎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将人类具有特殊意义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自然风光和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进行保护后,1997年11月又通过决议,宣布将具有重要价值的、濒危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列入世界遗产代表作名录,旨在对非物质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根据2003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主要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大类保护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文化是旅游资源的重要内涵,是旅游业的依托。人类文化通常可以分为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等四个层面。在这四个文化层中,后三者基本属于非物质文化的范畴。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既有着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对传承民族文化血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如我国的京剧、昆曲、东北二人转、庙会、少数民族歌舞和习俗等都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是丰富游览内容、提升旅游产品档次和延长游客逗留时间的重要内涵。一些富有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内涵的手工艺品(如剪纸、泥塑、雕刻等)则是重要的旅游商品。民族的便是世界的,这些为部分国人(尤其是一些青少年)所不感兴趣、认为过时的东西,却是广大海外游客所青睐的。实践证明,文化遗产保护得越好,其利用价值也就越大,旅游业和其它相关产业才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旦传统文化因过度开发或保护不力而丧失殆尽,旅游业和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遗产,对发展我国的旅游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目前,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继申报物质文化遗产后另一个热潮。值得指出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申遗”工程,主要看重的是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和对地方的形象宣传作用,而对遗产的保护缺乏足够的重视,或者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和措施。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少地方剧种(如南宁邕州戏、杭州杭剧等)和传统民间艺术形式(如北方的宁夏坐唱、南方的皮影戏、渔鼓等)濒临消失,许多传统技能(如王麻子剪刀、东北桦皮制作等)即将失传,一些独特的语言文字和习俗迅速消亡,不少传统民间艺术和技能后继乏人。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遗产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不仅关系到这些祖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结晶是否能够得到传承和弘扬,也直接关系到旅游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有关原则以及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实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

完善立法 通过制订法律、法规以及采取相应的行政、财政、技术等措施,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已得到全国人大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2004年我国已经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目标、方针和制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05年6月,文化部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国建立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法律框架已基本成形,此项法律出台的时间应该为期不远。另外,一些省(市、自治区)都相继出台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部分省市还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实施“记忆工程” 即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对具有重要科学、历史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具体来说,“记忆工程”就是通过民间采风、调研、征集实物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和合理利用,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的记录。 “记忆工程”的对象既包括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也应包括目前仍然有活力的非物质文化。因为随着时间的变迁,这些目前有活力的文化将来也可能会面临消失的危险。

传承弘扬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是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和空间而存在的,这一点是其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性。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更重要的是通过传承、教育等手段使其能够延续和发展。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有关政府部门在整理建档、搜集、记录等基础上,应鼓励从事传统手工技艺和表演艺术的老艺人招收新的继承人,使这些非物质遗产能够继续在青少年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对生活困难的老艺人可以采取发放补贴等办法,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工作。对学习传统手工技艺和表演的年轻人也可以给予各种激励措施,以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与旅游开发相结合 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利用,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根据国内外的旅游开发实践,在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内以及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上将一些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向当地居民和广大中外游客进行展示,聘请民间艺人在旅游景区进行传统艺术表演,在旅游商品的开发中融入当地传统文化特色和艺术内涵,以增强旅游商品的文化性、纪念性、实用性等手段,既丰富了旅游活动的内涵,又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f7ee9c01000b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