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学艺的相关知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每年的六月十三日是鲁班师傅诞,木艺工会最重视这个节日, 木艺工人昔日十分注重尊师重道精神, 他们最尊崇的师傅, 就是鲁班先师了。木艺这一行可说是最古老的行业,木工在建筑业中一直占有很重要地位。每年祝贺师傅诞, 还有一项很特别的传统活动, 就是派 〝师傅饭〞,所谓 “师傅饭”, 其实只是在师傅诞那天, 用大铁锅煮的白饭, 再加上一些粉丝,虾米,眉豆等。由于相传吃了师传饭的小孩子, 不仅能象鲁班那么聪明, 而且很快长高长大, 健康伶俐, 以前, 在贺诞这一天, 请一班艺人回来唱八音, 或者请一台木偶戏来演出, 视当年的经济情形而定, 总之是隆重其事。
在很久以前,卫河两岸水美田丰,人们过着衣食无忧、风调雨顺的生活,都把这片土地作为福地,据说大灾大难到了这里就会变的不那么严酷了,故而得名———临清。还有人说临近大清河(卫河)建城得名临清的,不管怎样,人们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而感到自豪,也都非常热爱这片土地。天有不测风云,听奶奶讲,不知在什么时候,卫河里来了一个千年王八精,它能呼风唤雨,一怒起千丈浪,一恼倒万家房,一唤万亩良田成荒,一嚎千家孩童恐哭。平时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人们再也看不到以前美好幸福似如桃源的景象了。这个水妖跟两岸人民定下了一个规矩,每年千担粮,万担米,外加一对童男童女,否则让你们都变成虾蟹鱼鳖,两岸的人们哪敢不听?稍微抵抗就会遭到水漫河堤的报复,只有忍气吞声的活着。有的人家不忍欺负远走他乡,有的年轻人不甘受辱,到河里与恶魔决一死战也都成了它的腹中餐。生活在恐怖中的人们只能祈求上苍来为民除害。这事被南海观音菩萨的慧眼看到,便动了慈悲之心,准备除掉这个恶魔,他踏上祥云,来到此处,把她那手中的玉净瓶投入河中,口念咒语,巧使法术,便把那妖怪连同一河水装入了瓶中。他以指为杵,戳了一个千米深的大井,把妖怪放入井中盖上盖子,并邀请鲁班爷在上面盖上一座宝塔。使那妖怪不再作恶,走时菩萨却没把玉净瓶内的柳枝拿去,故两岸多柳树,还是那样。
鲁班爷应邀带了一百个徒弟来建宝塔,经过十年十月又十天的施工,这一天终于建成了这座宝塔,完工时鲁班爷对众徒弟说:“今天完工,大家把施工后的准备工作做好吧!我今天请大家吃饺子,表示庆祝”。众徒弟兴高采烈地干活去了,鲁班爷叫住最小的一个徒弟说:“跟我烧火吧”。小徒跟着师傅去了。
小徒弟很纳闷,这百十口人吃的饺子什么时候能做好啊?师傅就让烧水,不知师傅搞的什么名堂,一会大锅烧开了。师傅对徒弟说:“徒儿把脸转过去吧”,小徒听话的转过了脸,小徒就是不知道师傅要干什么,为什么要他转过脸去,忍不住好奇心,就偷偷的转过脸来看了一眼师傅,他看到师傅正解下裤子,蹲在锅边向锅内屙饺子呢,小徒吓的闭上了眼睛,只感到一阵恶心,只好转过脸听师傅招乎。师傅说:“转过脸来烧火吧”!开锅后叫来众徒弟每人一碗薄皮大馅的饺子,吃的众徒弟只喊“香、香香... ...”,小徒看了,怎么也吃不下去。众徒弟吃的一个都没剩,吃完后,鲁班爷对众徒弟说:“徒弟们,你们吃了我的饺子都成仙了,都会长生不老的”。这时小徒才追悔莫及,鲁班爷又对小徒说:“你的福分未到,再修行千年吧”!于是让小徒喝了一碗汤,又对小徒说:“等千年后,有七个姓齐的遇到七个骑驴的,此塔必倒,到那时你就能得道成仙了,这碗汤能让你活上一千岁”,说完后,带着九十九个徒弟向仙境去了,只留下一个小徒弟。临清塔依然耸立在卫河边上。谁又知道鲁班爷的小徒弟那去了呢? 鲁班奖简介
鲁班奖的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建筑工程鲁班奖是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中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该奖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当时每年数额20个, 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2000年5月15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了新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每年评选出鲁班奖工程80个。
鲁班奖是谁设立和颁发的
鲁班奖是于1987年由原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一项优质工程奖。1993年随联合会的撤销转入中国建筑业协会。1996年根据建设部关于 两奖合一的决定,将 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 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工程。该奖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鲁班奖获奖单位会得到什么奖励
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中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鲁班奖评选政策
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
(2000)建协字第1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 鲁班奖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鲁班奖工程由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件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2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 交通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 水利工程。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 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人评选工程范围:
(一) 中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 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 保密工程。
(五) 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 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总公司)鲁班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
(一)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 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 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 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 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六) 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3.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 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 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三)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一项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
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
(一) 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建设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可向该主管部门的有关
司(局)申报。
(二)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三)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
(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五) 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 内容:
1.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 《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3. 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 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5.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 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7.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8.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9. 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10. 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11. 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二) 要求:
1. 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
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4. 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七条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组织若干个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4-5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 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 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 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1. 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2. 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 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 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 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九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5)。
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该地区、本部门和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和奖牌。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中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鲁班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鲁班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9)建协字第9号)同时废止。
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