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什么规定进行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17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要求对方无偿返工、维修,逾期的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拒绝修复的可解除合同,同时不支付或减少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第十条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