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商业建筑形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2-25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明朝初期,随着对元末战乱造成社会经济在破坏的恢复,商业经济走出低谷,并经过从明到清中叶的努力,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商业的第三次飞跃。与过去相比,这个时期的商业在各个方面都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也有不少的商业特色呈现出来。
明清时期声调的市场形成制是宋代市制崩溃后情况的延续,只是在商业组织上有些新的变化。宋代牙人还是以个人身份进行;明代则允许牙人在交纳相当费用的条件下设立牙行;清代牙行须领官贴(交牙税),对商品交易有一定的特权(买卖必须通过牙行),城市商人为摆脱牙行进行了不少的斗争。唐宋的飞钱、便换,至此形成票号、钱庄。行、团等行业组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设备和规模的行会性会馆与公所。
所谓行会性,就是明清的会馆(由许多行业的同乡商帮组成)、公所(由非同乡商人组成的同业组织,嘉庆以后兴起),是由商人按自己的意志创立的——很多与反对牙行的控制有关,而不是像唐、宋时期为就会官府的敲诈勒索而建立的行、团行那样,官府对之有很大的控制力。
会馆、公所抵制外来竞争的排他性的垄断色彩已较浓厚,对本组织之外新设店铺有严格的限制,需有人作保,交纳很多的银两作公费,并宴请同业,否则不准设店营业;对内控制也较强,规定了行规,违反行规者开会议罚,对外争议由本行“董事”出面交涉。由行业性组织转变为行会性组织(公所的行会性更强),是明清与宋代的不同之处。所有这些特点都标志着城市商业已发展到一个更高、更新的水平。
明代的北京城内商业店铺林立,南北货物云集。大街上有许多专业性的市场,如米市、猪市、羊市、骡马市、煤市、花市、菜市、果子市、缸瓦市等,交易时间主要在早晨。此外还有定期开放的灯市(正月初八至十七日)和庙市(以城隍庙最热闹,每月朔望和二十五时开市)。清代的北京,商业超过明代,以庙市而论,明代有22处,到清代已有36处,护国寺、白塔寺、隆福寺、土地庙是当时有名的四大庙市。
到明中叶,全国较大的城市已有55个,其中很多城市就是商业或手工业中心。清代有“天下四大聚”——北京、苏州、汉口、佛山和“四大名镇”——佛山镇、景德镇、汉口镇、朱仙镇。其中仅北京是政治中心,其它都是以工商业发达而著称的。如苏州向来是丝织业的中心;佛山是冶铁的中心;景德镇是制瓷的中心;汉口镇为长江上下游总汇,“五方杂处,百艺俱全”,盐、米、木、布、当、药六个行业最大;朱仙镇为通往开封的水陆转运点,南船北马于此相接,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其商业发展与宋时汴京之依仗政治中心有所不同。
在四大名镇之一的汉口镇,如今还能从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商业街巷格局想象当时的繁华景象。如在以汉正街、黄陂街为主要街道构成的汉口沿河闹市区,商贾林立,百业兴旺,华洋百货,应有尽有;名牌商号、巨商大贾大多汇聚于此,创造了历史上无与伦比的繁盛图景。到清代中叶,汉正街沿街的传统商业营销店堂的风貌多以两层楼的建筑为主,并由砖、瓦、木为主要建材,墙壁由红砖砌成,三合土作胶合、门柱、楼板和顶架为木结构,层顶铺以瓦片。朝街门面既有全开敞式,也有外窄内敞式。全开敞式的店门可全部卸下;半开敞式朝街面只开一扇大门,大门上布以铁皮、圆钉,大门两侧开窗户,入门后店堂内两侧设柜台。在汉口小街上的店铺多为一两层楼,门面全用木桩、木板;在一楼、二楼之间架一粗大横梁,并雕饰龙凤图案,涂以红漆,其店堂装饰由此可见一斑。汉正街一带虽然没有什么大街面,但却有风格各异、气势恢弘的寺庙、会馆,而大面积的则是商店和市民的住宅与棚房。
明清时期的农村商业也比宋代有了新的发展。镇市以下的农村集市贸易较前更旺,集期缩短,集镇增多,品种扩充,商人活跃,南方集市尤盛于北方。这些在太湖流域更为突出,如吴江县,在明弘治前有四镇三市,嘉靖时为四下镇十市,到万历时上升为七镇十市了。镇有各种类型集散型的商业集镇与生产型的手工业专业市镇相继出现,已非过去仅为满足农民一般的商品购销要求的普通商业市镇可比。前者实已形成专门性的农副产品市场,除粮食外,其大宗贸易的商品大都是重要的农产原料或重要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产品。在北方,“河北郡邑,乃有数十里无聚落”,连德州附近的商河县,也是“其为市不过附近居民贸易有元而已”。而在南方县里的墟市已很普遍,如广东一个县就有二三十个以至五六十个墟市。有些地方还以一两种大宗商品为主要对象,以致形成专业性的市集,如丝墟、竹墟、桑市、蚕市、谷市、鱼市、牛市、鸡鸭市等。
明清时期,市镇商业飞猛地发展,说明商品交换已不仅仅局限于地方性小市场范围之内,许多大宗商业要靠前来镇上的商人拓展市场,把产品推销到远方去。能反映市场需求、扩大市场联系的商业,已成为沟通城乡之间、工(手工业)农之间、产需之间的桥梁。然而盛极则衰,到清嘉庆、道光年间商业就由发展的巅峰滑坡不止。在中国历史上,政局的盛衰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商业的进退行止,这是又一条屡验不爽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