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部队和地方武装部队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6
1、任务不同:中国的解放军野战部队主要承担作战任务和跨区域作战任务,具备机动作战能力;而地方部队则负责辅助作战、边防守备和城市警备等,通常不会被派往辖区外作战。
2、军种不同:野战部队拥有全面的军种构成,包括步兵、坦克兵、炮兵、空军、侦察兵、工程兵、通信兵和化学兵等八大兵种;相比之下,地方部队的兵种要少得多,例如可能只有60毫米迫击炮,缺乏其他重型武器。野战部队通常配备有像155毫米榴弹炮和99式坦克这样的重型装备,而这些装备在地方部队中是不常见的。野战部队尤其是甲类集团军,其班级通常满员,以便在战争爆发时能够立即行动;而地方部队人员不齐全,通常只有军官和士官,士兵数量较少。
3、能力不同:无论是装备、人员、训练水平还是指挥水平,野战部队都是全国最优秀的。相比之下,地方部队的能力通常不如野战部队。
扩展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军成立于解放战争期间,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进行战略反攻。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全军整编命令,将野战部队改编为野战军。野战军以下分别为兵团、军(原纵队)、师、团。各野战军根据所在地区被命名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华北野战军。1949年1月15日,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四大野战军改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而华北野战军的三个兵团则直接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野战军一级的番号被撤销,相关机关与有关军区机关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