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7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
自 11月1日起 ,全市推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 电子证照 ,住建部门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 原已办理纸质的,经审核通过后仍将核发纸质。
划重点:
1、房企申报业务办理通过后,可凭政务服务中心的申报流水号(或东莞市住建局受理编号),在东莞住建局官方网站查询业务办理意见以及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电子证照。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电子证照上有二维码,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相关详细信息。
具体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