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请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在基本养老待遇之列?
请北京专业人士回答

第1个回答  2019-01-22
拿退休工资了就算。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只有一款,不存在第二款。第一款存在第二项。

第二项是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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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2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假如某人从45岁开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则60岁前共缴纳15年,政府每年补贴30元,目前的基础养老金为110元,若每年缴纳300元,则60岁后每月可领取钱数为:(300×15+30×15)÷139+110≈145.6元。不过,由于该算法并未计算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年数并未超过15年因此没有每年加发的1%的基础养老金,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若干年后的基础养老金会有涨幅,因此,实际领取的钱数要大于145.6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个回答  2019-01-22
四十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