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亲全额买房给儿子做婚房,名字写儿子的(因为某种原因,名字不能写男方的父母)1那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2女方要求加名字上去,这个要求合理吗?(前提是男方父亲全额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或者男方父母为其继续供楼,女方不用出一分钱)3离婚的话,女方有权要一半的房产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