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从公司离职10年了,公司竟然没有给我做退工,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3

我工作过的一个单位,就是人事忘记给离职员工办理减员,停交社保。结果员工离职后,原单位还一直在交社保。等那个离职员工的孩子大了,上小学了,人家找来公司,说想出去工作,希望老同事帮忙开个离职证明,好去新单位就职。单位人事就开了。后来,单位就收到法院起诉,说公司这么多年一直拖欠她工资。证明就是社保一直是公司在交,离职证明是刚开的,所以,她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却没有支付工资。最后,公司败诉。

干一行,爱一行,行行都在行;

干一行,扔一行,行行不在行;

干一行,恨一行,一生都不行。

你已从公司离职10年了,在你离职的10年前的第二个月起,公司直接造册减退你的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花册,不在为你缴纳社保费。公司招工是自由进出,为什么还要给你退工呢?

离职和退休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离职十年不一定到退休年龄。请问你是男是女?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办退休手续,你离职时多大岁数。如果你离职年龄十离职10年够60岁或50岁超过60或50岁.公司没给你办退休手续,那么你可去公司找领导催办退休手续。如果有其他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离职当年忘记给减员的事情常有,但这种离职10还交社保的情况很少见。

企业可能是一个大企业,或者人力资源不懂社保,或者是交给代办机构去做也忘了说,再加上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变动,可能就这样拖下去了。

但是交了社保,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估计都是企业缴纳的,没有人员工工资里扣,否则一个月就能查出问题来。

这种情况,老实点的员工,就和企业说明白,既然是企业的错误,那就企业承担好了,然后把社保转出来。十多年社保费也不少呢,员工算是占了一个大便宜。

有点小心思的员工,真的可以去要求补工资。因为你给人家交着社保,也就说明员工是在这个企业工作,需要给人开工资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作为企业,不宜帮灵活就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出了事情都得企业担责。

要个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后的正常程序是用人单位先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该证明可以理解为离职证明或退工单,一般一式四份,一份给劳动局、一份入员工档案、一份原单位备份、一份暂由员工保管,等找到下一份工作后由新单位凭此证明及其他资料为员工办理社保。

出具离职证明之后,下一步原单位要做的是社保减员,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正常程序下,出具离职证明(退工单)、社保减员均应在15日内完成。

“已经从公司离职10年了,公司竟然没有给我做退工,该怎么办”?由于提问者表述不清,这里的“退工”指向不清,可以理解为没有出具离职证明但做了社保减员,也可以理解为10年时间里社保一直没减员、五险正常缴纳,两种不同的情况对提问者的利弊是不一样的。 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答案。

第一种情况:社保已减员,但未出具离职证明;

社保减员后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但未提供离职证明则意味着新单位不能正常为职工办理社保,因此接下来最为关键的是拿到离职证明。

最简单的方法是联系原单位人事或者直接上级,要求补开一份离职证明就可以。

假设原单位不愿意提供离职证明,那么联系原同事为你证明已离职也是可以的。

如果不方便联系原单位,那么提供社保断缴证明也是可以的,断缴证明的作用等同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明细在所在城市的社保APP或者官网查询下载即可。

最伤和气的做法是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按照劳动法规定,拒开离职证明的行为是违规的,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种情况下补救措施比较简单,补开离职证明、原单位同事证言、社保断缴证明、劳动监察部门都可以证明已是离职状态,不会耽误新单位为你缴纳社保的。

第二种情况:未出具离职证明,社保也未减员;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社保不减员则意味着原单位为你正常缴纳社保,这可是 一笔不小的支出,可见原单位管理实在混乱,连员工在职或离职状态都搞不清楚。

但只要社保正常缴纳则意味着你“赚了”,白白增加了10年缴费时间,在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社保缴纳必须与员工工资发放统计名册相对应,即便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公司。因此在停薪的情况下大概率不会出现社保继续缴纳的情况,最大的可能是你的薪资正常发放,但没到你手里,被别人私吞了。

之前也有这样的劳动争议存在,大概的意思是单位中有人冒领离职员工的薪资,特别是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公司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更大一些。在一些几千员工的大厂,员工离职后人事部门刻意不做社保减员,每月冒领现金工资,而且为了不被社保征缴单位发现,也正常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不是不存在。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就看你个人意愿了,你既是受益方又是“受害方”。受益在白白增加了10年的缴费年限,“受害”在10年里没有领到“工资”,尽管你是离职状态。

此时你既可以向原单位反映情况,要求断缴并出具离职证明,之后到新单位缴纳社保。

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讨薪”,理由就是社保正常缴纳但10年里未收到一分钱工资。当然实际你也是“理亏”的,因为10年里你根本没上班。

至于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怎么裁定就看他们是否认定你们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终止了,可能会支持你的诉求,补发10年的工资;也可能不支持你的诉求,因为除了社保缴纳记录外,公司监控、同事、打卡记录都可以证明10年间你未出勤。

结语:

综上所述,如果是社保已经减员,但未出具离职证明,为了能在新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只需要补开离职证明或社保断缴证明就可以了;

如果社保未减员且正常缴纳,这对于离职者算是“好事”,白得10年缴费期限,退休后养老金发放水平将大大提高。至于10年间的“薪资”还讨要不讨要,那就看个人选择了,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哈哈哈,哈哈给你发财的机会到了,在家玩了十年,又可以问单位搞回来这十年的银子,赶紧去要,祝你发大财,财源滚滚来..

公司忘退工,那就给你交了十年的的社保,你可以联系下原公司,让他们把社保退了。至于这个错误所应该承担的责任那就是公司内部的事了。

1、题主表述的退工意思不明确,不太明白指的是什么。是没办理离职、社保没减员?

2、十年还没有减员,继续缴纳社保,这是多么混乱的企业,多么不负责任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有这样的职工或者公司,企业效益能好吗?估计肯定不是私人企业,那样的公司老板抠着呢,在职还不想给你交呢,别说离职了,今天离职,明天立马就给你减员。

3、还有一种可能,这个公司有暗箱操作,存在冒领工资或者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违纪嫌疑。离职而不除名,虽然给员工缴纳了一点社保,但上级单位可能会根据人头划拨或发放更大金额的资金,这样要么是公司将这些钱设立了小金库,要么是冒领了你的工资,落入某些人个人的腰包。

4、离职十年,你有没有找新的工作?没有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没有继续缴纳社保?怎么会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如果涉及自身正当权益,当然要和原单位联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管理部门,再不成还可以起诉,不过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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