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但是由于通货膨胀,人工费,材料费猛涨,施工单位无法承受,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但是史无前例的涨价因素致使施工单位无法承受,导致无法承受的原因如下:
1、由于通货膨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猛涨;如人工费2010年的100元/工日,2011年猛涨至180元/工日。
2,地质报告与实际悬殊太大,高原冻土等特殊地质情况,地质报告中未提及。实地几乎全是高原冻土(冬天坚如石,遇雨是淤泥,厚度均大于1.5m)
3,清单提供的量和实际的悬殊太大,仅举一例:如某项土方清单为200立方米,而实际为7000立方米。几乎70%的清单提供量都与实际的悬殊太大。
4,交通问题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悬殊太大,如运输钢筋时必须将定尺钢筋截为4-5m才能运至场地,而且每次最多能运15吨,50%的路段位于高原冻土地带。
5、材料风险除钢材及水泥为5%外,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如砼必须的砂、碎石)等材料均不作调整(砂、碎石由签订合同时的60元/m3猛增至180元/m3)。
6、人工费问题,人工费市场价格已由签订合同时的100元/工日猛增至180元/工日,由于市场因素,2011年国家已两次调增人工费调整系数。
7、 无正式的地质报告,仅在招标文件中有所描述。
8、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悬殊太大,为公平起见,按08建筑清单定额解释可以重组综合单价,而本工程属水电站工程,是按07水电清单定额组价,08建筑清单定额解释能否适用于本工程。
9、本工程已进场施工几月,进场时无施工图,无法判定量差,进场后几月才有部分施工图,至今都无一完整施工图。
此种条件下,甲方说:“合同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不管任何原因均不作调整”。开工已八余月,不干已有较大损失,要干又无法承受,已无可奈何,该咋办?施工单位应该如何应对?本人初涉施工行业,请专家们指点迷津,答案最好能有相关的理论、法律或者规范的支撑,并推荐类似案例。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2
如果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话,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可以调整(08规范4.7.5条),综合单价随之作相应调整,这是在使用通用合同的情况下。
我不知道你合同怎么签订的,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里面应该有规定,虽为固定综合单价,但这只是在一个正常的项目经理能够遇见的所有风险的情况下。专用条款里好像有,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等因素相应责任有谁承担的事项。
如果合同中说明了遇到不可抗力等这些因素综合单价不可调整,那就是不能调整了,但是工程量还是能调整的,前提是有监理或者甲方的签字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工程量的变化也可,还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一般是14天,超过14天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变更通知,就算默认不影响合同价或者这部分风险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了。
建议找专业公司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对合同进行专业分析,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合同的风险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15
协商 万一不成功就上法院吧 这个属于霸王条款 如果你打算后种的话 要请专业的律师和懂建筑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