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但是史无前例的涨价因素致使施工单位无法承受,导致无法承受的原因如下:
1、由于通货膨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猛涨;如人工费2010年的100元/工日,2011年猛涨至180元/工日。
2,地质报告与实际悬殊太大,高原冻土等特殊地质情况,地质报告中未提及。实地几乎全是高原冻土(冬天坚如石,遇雨是淤泥,厚度均大于1.5m)
3,清单提供的量和实际的悬殊太大,仅举一例:如某项土方清单为200立方米,而实际为7000立方米。几乎70%的清单提供量都与实际的悬殊太大。
4,交通问题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悬殊太大,如运输钢筋时必须将定尺钢筋截为4-5m才能运至场地,而且每次最多能运15吨,50%的路段位于高原冻土地带。
5、材料风险除钢材及水泥为5%外,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如砼必须的砂、碎石)等材料均不作调整(砂、碎石由签订合同时的60元/m3猛增至180元/m3)。
6、人工费问题,人工费市场价格已由签订合同时的100元/工日猛增至180元/工日,由于市场因素,2011年国家已两次调增人工费调整系数。
7、 无正式的地质报告,仅在招标文件中有所描述。
8、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悬殊太大,为公平起见,按08建筑清单定额解释可以重组综合单价,而本工程属水电站工程,是按07水电清单定额组价,08建筑清单定额解释能否适用于本工程。
9、本工程已进场施工几月,进场时无施工图,无法判定量差,进场后几月才有部分施工图,至今都无一完整施工图。
此种条件下,甲方说:“合同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不管任何原因均不作调整”。开工已八余月,不干已有较大损失,要干又无法承受,已无可奈何,该咋办?施工单位应该如何应对?本人初涉施工行业,请专家们指点迷津,答案最好能有相关的理论、法律或者规范的支撑,并推荐类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