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首要任务是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司法行政政策法规。他们负责制定全市司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在法制宣传方面,市司法局制定并执行法制宣传计划,推广法律知识,引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同时,他们还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于司法行业的专业服务,如律师、公证和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实施指导和监督,包括对律师、公证业务的规范管理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
基层司法工作也由市司法局指导,涵盖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以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此外,市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并指导市律师协会的工作,确保司法服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在硬件设施和财务方面,他们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服装警车管理,以及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计划的监督。
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他们关注的重点,通过指导提升司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道德风貌。同时,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的高级领导层是他们职责的一部分。
最后,市司法局还需处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务,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09〕60号),设立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