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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论文题目1关于社会主义改造 2 中国革命的新道路及其启示~

第1个回答  2007-11-16
  社会主义改造

  2001年06月27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从1953年起,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规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稳步开展。到1956年,我国形成了三大改造高潮,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同时把《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作了修改,作为正式决议下发,要求在大量发展临时、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应有领导、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个别试办发展到在全国农村普遍试办的阶段。
  1953年4月,中共中央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3个文件汇编成《当前农村工作指南》一书,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保证农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央于1953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并于1954年1月向全国公布。这一《决议》的公布,标志着全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入了以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的阶段。《决议》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逐步改造的具体道路,即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至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化,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化。
  《决议》公布后,全国农村出现了互助社大量转为农业合作社的热潮,到1954年春,一下子达到了9万多个社,参加合作社已开始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1955年春,全国初级社发展到67万个。中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一次整顿。全国农村压缩了2万个合作社,其余65万个合作社也得到了巩固。
  1955年春季,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计划,要求到1956年春季,农业合作社要从经过整顿保留的65万个发展到100万个。但是,毛泽东主张将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30万个。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不赞成发展过快。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把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错误”性质确定为“右倾机会主义”。
  到1956年底,全国有农业合作社76.4万多个,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这样跑步完成了。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1月到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了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步骤: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再进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会议计划在1954年内参加合作组织的手工业者达到90万人,1957年达到500万人。195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合作总社党组的《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要求加强手工业改造。同年12月至次年1月,全国第四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决定为配合农业合作化的热潮,计划1955年发展手工业合作社社员达190万人。
  1955年下半年,随着农业合作化速度的再次加快,手工业改造的步伐也加快了。1955年底,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实际上,由于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采取了手工业全行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6月底,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同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达9.91万个,社(组)员达到509.1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至此,手工业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基本完成。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基本转变为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同社会主义经济相联系并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了。1953年6月,中央确定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随后,中央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即“利用、限制、改造”。
  在中央的推动下,到1953年底,全国60%的私营企业已被纳入加工订货的轨道,这是比较初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主要是国家同资本家在企业外部的合作。1954年3月4日,中央批转中财委的《关于一九五四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和《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开始转入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1954年底,有905家私营厂矿转为公私合营,全国公私合营企业已从1953年的1036户发展到1746户。
  1954年7月中央及时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决定利用市场关系变化和商业改组的有利时机,把现存的私营商业逐步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1954年底,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社商业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由1952年的0.2%上升到5.4%。
  1955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也以汹涌澎湃之势席卷全国。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首先宣布全部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月底,全国50多个资本主义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都相继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到年底,全国原有的88000家私营工厂有99%实现了所有制改造,除少数转为地方国营工业外,其余则改组成了33000多个公私合营企业;全国原有的240万户私营商业有80.2%实现了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中宏网责任编辑:赵慧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16
=.=大学论文?
第3个回答  2007-11-16
靠 。。。。。。。。。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