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批产品因不合格报废,但其中主要材料铁能回炉当材料重新使用,若结转成本为5000,账务处理是否如下:借:原材料 5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只这样一步行吧?那里面的工时、折旧呢?由于结转时生产成本里有料、工、费,但结转时采用移动平均,也无法确定这批不合格品的具体共、费。是否采用比例核定呢?如果确定,那工、费做营业外支出吗?是否税务备案?另产品回炉生产后最终进销售,不做进项税转出吧?我公司长期有此种情况,月底产品入库,但到下月初产品发现开裂,直接送至大炉回炉,哪种是账务处理最好方式?求解,谢谢!
5000是含工费。
是检验合格没错,但由于我们产品的特殊性,很多是当时没问题,过后由于温度、存放等原因后来报废的,所以我们产品一般是存放一星期后发货。产品产量直接跟计件工资、消耗挂钩,所以一般当月出来当月结转。还有种情况就是很多库存堆放很久由于改模型客户不要了,直接也回炉,所以均为完工产品并已结转。谢谢!
你们这样的情况我没经历过,不清楚,但如果是产品报废损失是要把进项税转出来的,所以最好还是留在生产过程里面,或者不要理解成报废,而理解成生产过程的继续或者再加工。你要好好的准备准备,看怎么跟税务局的解释这个问题,要有依据才行,或者也可以事前先眼他们沟通一下,看你们关系如何了。至于产量跟工资挂钩的问题,你可以让统计报表多一个项目就是了,把计件的那种出车间数量和最后合格的数量分别统计。
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下,报废的产品的工、费部分肯定是损失了,不该转到原材料里面,因为它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了,而且该材料是有市场价格的;当然,结合前面说的理解成生产过程继续的话,可能处理方式又得相应跟上,不能做损失处理了,不然自己都没法解释。
谢谢!我也是这么认为,等于又是买的材料生产,那部分工费跟后续生产无关,不能提高后续产品的成本,所以得剔除,做损失。
追答看来你疑惑的仅仅是工、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