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编委批准,确定滑县和巩义、兰考、长垣、永城、固始、鹿邑、新蔡等10个县(市)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新时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调整省、市、县关系的重要尝试,有利于减少中间层,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科学高效的政府组织架构,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能效,提升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省委文件要求,省直管县体改革试点的关键是试点县(市)享受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了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用干部管理权限暂维持现状外,其他均赋于省辖市管理权限。
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重要规划和年度计划,可直接报省审批、核准或备案;试点县的统计数据直接身省对口上报;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国家和省新出台政策需要省辖市对试点县(市)配套的资金,由省财政承担;鼓励和支持我市按照省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文化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相关改革,重点是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综合设置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同时,省政府各部门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分配指标和配套资金等方面,将我市与省辖市统筹考虑,相关改革试点优先在试点县(市)安排。这也完全破解扩权县(市)有些权限未真正下放,有些政策未真正落实的难题。
6月1日之后我省将按照18+10的模式运行,省委省政府将十个试点县市和省辖市同等看待, 试点县市行政级别目前暂时维持不变,今后将对发展比较好的试点县市提升为副厅级级别!!
2011年6月1日起,河南省正式开展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县(市)成为省政府直管县。
昨日上午,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政府法制工作与10个省直管县衔接的问题作出专门部署。会议同时表示,省政府已确定对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环保等8个重点系统,自去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将全部进行评查,以了解是否存在放纵违法、疏于监管等问题。
10个省直管县享省辖市同等待遇
省直管县试点工作意见明确,这10个省直管县将和省辖市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中,将对试点县与省辖市同样对待,试点县政府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不再向省辖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试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的,由省政府法制办直接受理和处理。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试点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将由省政府直接受理和省政府法制办办理。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试点县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省辖市政府不再对试点县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
8个重点系统放纵违法将究责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透露,省政府已确定今年将对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政府、10个省直管县政府法制机构,将会同同级政府两转两提办、优化办,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这8个部门从2010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评查。
其中,对没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将通过查询行政处罚依据,并采取向公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等形式,了解和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该罚不罚、放纵违法、疏于监管、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追究,并要求被查单位限期逐一整改、限期提交整改结果,并将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
(来源:大河网)
参考资料:http://henan.china.com/city/cityfocus/11088343/20110704/1662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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