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打款到B公司,可是B公司增值税发票是开给C公司,这样可以开吗?税务局会不会查账呢?

A公司和C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开了增值税发票会有个证明 的,这样可以操作吗?急急急

第1个回答  2011-08-10
一般来说是没事,只不过做账务处理的时候,可以先挂往来,通过往来核算资金。
第2个回答  2011-08-10
实务中一般是开个证明,但也要看税务局要求的严不严格,因为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还要看主管分局的态度。追问

如果这样做了的话到时候账务怎么处理呢?

追答

账务正常处理,如A公司打款给B公司时,要挂A公司的往来,开发票给C公司时要挂C公司的往来,然后由A或C公司出个证明,证明上写明C公司所欠货款由A公司代付,A、C两家公司在证明上都盖章确认,以此证明做原始凭证,将A、C两家公司往来账对冲,往来账就平了。
另外说明一下:即使这样处理,也要看税务局的态度,如果税务局较真,那就是不合法的。但企业经常会遇到类似情况,为了平账没办法只能采取这种补救措施。建议和领导沟通好,开哪家的发票就由哪家打款,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但说实话,领导才不管这些呢,最后都是财务替他们收拾乱摊子,或者是打款时不知道要开票给另外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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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8-10
不能
第4个回答  2011-08-10
不符合规定的,不查帐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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