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自有房产,税率是多少

如题所述

企业出租自有财产有两种情况:

首先,对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在2016年5月1日和租赁后征收11%的增值税的平均税率,并根据5%的增值税征收率,通过简单的计税方法选择2016年5月1日前获得的出租财产。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或之后的差额,都要缴纳增值税5%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36号):附件1《营业税改革增值税实施办法》:

第十五增值税税率:

(1)纳税义务人除本条第2, 3款,第4款规定的以外,按6%的税率纳税。

(2)提供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为11%。

(三)以17%的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四)国内单位和个人跨境纳税行为的发生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16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特别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附件1,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有关条款的规定:

(九)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购置的房地产,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收方法,按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所在地所在地的同一县(市)不动产的,应当按照房地产所在地的上述纳税办法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3,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不在同一县(市)的同一县(市)出租房地产的,应当按照预付费率3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房地产所在地。

4,出租房地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义务人不在同一县(市)内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纳税所在地,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拓展资料

第一,契税义务的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的日期,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日,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的日,并转让房屋所有权。纳税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和所在地契税征收机构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一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让,税率为0, 05,税率为1%,房地产购销,税率为0, 03;二是Q。不动产税适用于房地产权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税率为每张5元。

第三,契税是对所有权变更的不动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捐赠与交换,房屋交易,房屋捐赠,房屋交易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契税税基:(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赠与,出售土地使用权B。征收机关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因此,赠与财产的收受人需要支付契税的全部金额。

四,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第一篇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第一篇文章(国家税务总局第144号(第2006号)第14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的真实情况”房地产交易明确规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地产的行为,应当给予收件人全额契税。”赠与财产契税全部征收,即收款人按比例支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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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8

企业出租自有房产,分两种不同情形: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房产,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增值税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2016年5月1日之前或之后,均依照5%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特殊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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