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本人在广东一家外资贸易公司工作10年, 上年平均月薪两万多, 现公司大型裁员, 欲解除劳动合同。以前公司曾经出现赔偿裁员职工2N+1(N为工作年限)*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最高赔偿记录, 目前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计划按 (N+1)*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赔偿
问题: 1. 如同一家公司在职10年以上, 是否有特别的保障? 2.由于本人职工大幅度高出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是否有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取得更为合理的赔偿(比如按自己上年度的月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第1个回答  2014-07-10
1、你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不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20-02-03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