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调查时如何调查
低保户调查时如何调查,低保户上门一般主要调查的是看该低保户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实际的家庭生活条件是否真的是上报的那么困难。那么,低保户调查时如何调查,下面一起来了解。
为什么要调查核实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情况?
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在我们这里,老人常说这样一句话——“人没私心的话就成佛了”。而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于确实生活困难的家庭出台的一项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是一项福利性质的补助政策,补助金额比较多,比如上海市达到了每人每月133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达到了每人每月1730元;广东省深圳市为1300元每人每月,一类地区为1087元每人每月;浙江省义乌市从10月1日起调整为950元每人每月,金华市为905元每人每月。这样一来,一个四口之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话,只低保补助就要4000多元。
这样一来,有些生活虽然困难、但是并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标准的家庭,也会提出低保申请,毕竟一个月4000多元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如果对这类家庭的收入情况不调查核实,作为低保申请对象在低保评选会议上公布,让其他村民投票的话,是与低保政策“公平公正”的初衷相违背的。
让真正困难的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与有些为了得到低保补助,实际生活并不困难的家庭相比,一部分家庭确实因为主要劳动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残疾、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看病住院花销巨大,造成生活确实困难。
而这样的家庭有的会因为对低保政策的不熟悉、或者忙于其它事务,未能及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如果镇村干部不能及时发现,将这部分人纳入低保评选范围的话,对于镇村干部来说,是一种失职的表现,没有真正做到对于社情民意的了解和掌握;对于这部分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来说,没有了低保救助,最基本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生活只会越来越困难;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说,不能将真正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也就失去了该项制度实行的目的和意义。
调查核实的对象是谁?
需要调查核实的对象是提出低保申请家庭的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思是说,并不一定按照户口簿上的人口进行调查核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在户口簿中的家庭成员,也包括不在户口簿但实际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
比如张三家户口簿中有4口人,包括张三夫妇和两个孩子,但实际上张三父母也跟张三一起居住和生活,那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就是6口人,而非4口人。再比如老王家户口簿中有6口人,儿子儿媳长期外出务工,并未经常性的在一起居住生活,但会定期给老王夫妇一定的生活费用,那么,儿子儿媳也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调查核实的对象。
调查核实的内容包括哪些?
收入情况是低保调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就农村低保而言,申请对象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是指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外出务工、就近务工、偶尔打零工、等方式所获得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口,在计算劳动力的时候不再计算,但是,在农村,还是有不少60岁以上的农民通过就近务工等方式在挣钱,这部分人员所获得收入,在调查核实的时候,也计算在家庭的工资性收入之中。
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对于农村低保来说,经营性收入主要是指农民种植农作物、养殖牲畜、售卖采集的农特产品、自己编织的手工艺品等所获得的收入,还有就是在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前提下,通过收集、贩卖各类农产品或者生活品所获得的收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工商营业执照、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辆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是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
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财产净收入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就是分红,也是最近两年随着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才有的一份收入,包括农户精准扶贫贷款入股合作社所带来的的分红和合作社占用村集体的土地等公共资源而给农民的分红。另一部分是土地流转、房屋出租收入,也就是村民流转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自己的房屋所获得的收入。
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这部分收入对农民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对于农民来说,没有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可言,也很少有人捐赠,唯一的子女给的赡养费,也全部用于日常生活的开支,没有结余。
调查核实主要通过哪些方式进行?
传统的调查核实方式。一般来说包括三类,入户调查、咨询邻居和信函(电话)咨询。也就是说,镇村干部会通过走访低保户,查看居住和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来核实家庭收入情况;也会通过向左邻右舍咨询、打听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无法准确调查收入情况的,会通过向务工单位打电话、根据工资单判断等方式来核实。
新增的调查核实方式。在今年新修订并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规定,对于家庭成员结构复杂,一时难以核实家庭收入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提请县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查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纳税记录、社会保险缴纳、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车船登记,以及银行存款、商业保险、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信息来调查核实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低保申请对象无故不配合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调查,是会被取消低保申请资格的。
低保每年都要入户调查吗?
每年都要。低保审批后,县(市)民政局会发低保证和低保领取卡,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低保金,之后每年审查,县(市)民政局会通过电脑平台调查和入户调查两者结合进行重新评估,要是查出有车、银行有存款、有经营小商店等,只要发现一项,就会取消低保资格。而入户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
农村低保户多久核查一次?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个地区要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核查要求如下: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
2、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
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低保家访需要本人在家吗?
需要申请人在家。低保家访入户调查时,需要低保户家庭入户调查申请人(户主)在家配合调查,而其它家庭成员不做硬性要求。民政办工作人员走访见面核查时,主要核对家庭住房、收入来源、身体状况、子女入学状况,另外还会走访周边村民、电话咨询村干部等,侧面核实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
农村满足什么条件可申请低保?
1、劳动力缺乏的家庭。如果家里的劳动力已经缺失,比如说因为意外而离开人世,而妇女本身就是弱势群体,还需要照顾家人,收入会降低,家庭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2、残疾人。如果家里残疾人,不管是工伤还是先天性原因导致的.残疾,只要达到2级以上,需要家人帮忙照顾,已经丧失了自理的能力,是可以申请低保的。
3、孤寡老人。如果老人的生活没有什么依靠,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而子女也已经离世或者没有孩子,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低保的申请。
4、重病的家庭。如今很多农村人因大病家庭积蓄全部用光,甚至还会负债很多费用,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户,享受着90%的大病报销,可以让花费减少很多。
5、其它贫困人口。如实现脱贫后,再返贫的农民,农民种地要看看天吃饭,要是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因家庭成员患上严重的疾病,而又返贫的农民,只要符合条件可以重新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和精准再扶贫对象资格。
近几年国家在农村严查清理各种“假低保、关系保、人情保”,对低保的审查程序更加严格,根据农村低保标准要求,对象名单进行登记、评议,将所有的名单张榜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而浑水摸鱼的低保户只要一经查出,将会被拉入扶贫黑名单,永久不能享受国家扶助。相信在严格的政策要求下,一定可以把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把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家庭中去。
低保户上门一般主要调查的是看该低保户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实际的家庭生活条件是否真的是上报的那么困难。调查人员上门的目的就是核实你的实际生活状态与你申报的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够低保享受标准,是否有不实的信息被申报。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2015年以来,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
截至2018年9月,全国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增长7.6%、12.9%,低保对象4620万人,全国供养城乡特困人员4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