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要详细一点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3-2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穗府[2009]56号 摘要: 实行“阳光动迁”。试行旧城更新改造事前征询制度,开展两轮征询,全面、及时、动态地公开各种拆迁补偿安置信息,充分尊重改造区域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其真正成为旧城更新改造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方可启动改造,并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

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含2/3)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

■广州城中村改造方法
广州城中村改造坚持“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原则,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城中村的改造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造原则。苏市长当初说了,各城中村要以村为主体,由村民自主决定改造事务,政府将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把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程序,按“一村一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编制好改造方案,经市批准后实施。

▲ 广州市52条城中村要全面清拆,其他村进行综合整治。不在全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单之中的村,不需全面清拆,可以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引用市领导的话:“城中村是否改造,如何改造,由村民自己说了算”
整治改造模式
(三)全面改造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全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单
越秀区:杨箕、登峰、西坑、瑶台(4条),
海珠区: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6条),
荔湾区:花地、茶滘、东漖、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塱、南漖、沙洛、海南、海中、海北、增滘、龙溪、葵蓬(18条),
天河区:猎德、冼村、石东、林和、石牌、棠下、棠东、小新塘(8条),
白云区:三元里、萧岗、江夏、陈田、棠下(5条),
黄埔区:文冲、横沙、下沙、长洲、深井、茅岗、南岗(7条),
萝岗区:黄陂、玉树、暹岗、华沙(4条)。
■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穗府〔2009〕56号
全文: http://www.gztopwork.cn/article/detail/100258 关于补偿:1..村民住宅回迁面积最多为每户280平方米,超过280平方米的住宅(合法部分)按照每3平方米换1平方米商业面积来补偿。

2..无证(违章部分)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3..住宅临迁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补偿,按两年建设周期计算

4..广州城中村改造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

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城中村的改造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造原则。

改造资金来源:通过村的部分土地公开出让进行招商融资,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综合整治招商融资。

按照广州市目前的“三旧”改造政策,公开拍卖的土地出让金,其中的60%将返还给村集体,政府仅收取卖地款的四成。
其他资料:http://tieba.baidu.com/f?kz=1053107392 广州城中村改造信息交流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191046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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