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12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一方利用他人在危急或判断力不足的状态下,导致民事行为明显不公时,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例如,甲因父亲病重急需10万元,乙趁机提出以价值20万元的祖传玉翠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利用了甲的困境。
这一法条的核心并不在于文字本身,而是要区分显失公平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双方对交易标的有显著误解,且无一方因误解获益,不知情的一方并未受益。而显失公平则涉及一方在交易中获得显著不均衡的利益,通常包括:①对方明知情况,②他们在行为成立中有所影响,③或利用了信息不对等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以纠正不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