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公司上班,公司说有7天试用期,结果第六天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我可能不太适合这份工作,让我明天不用来了。但是试用期期间我没有犯过任何错,并且与我一起实习的三个人只有一个被录取,我不甘心,因为被录用的那一个并没有我能力强,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面试的时候公司说七天试用期过了就有工资没过就没有工资。可是辞退我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考核。辞退我的时候也没有书面通知。所以我现在觉得公司是无缘无故辞退我,浪费了我的时间跟金钱(来回路费)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那怎样维权呢
追答算吧,天下不平事太多了!
追问那怎么办喃
可是不甘心啊 无缘无故被辞退
追答这个是必须要经历的东西,慢慢来吧
我这种情况有用吗?
追答劳动局才不管试不试用期,举报不签劳动合同
追问去哪里举报啊?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吗?
有没有这方面的电话啊?我打电话咨询一下
追答这个你查下当地劳动局的电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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