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卡浙江通用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可以,但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可以。
浙江省自2011年开始实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宁波市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在省内其他地市,已办理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手续并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定点医院就医时,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
医保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转往这些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定点医院就医的,在按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后,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不是是医保卡的定点医院只能用他们医院的卡进行结算,然后回到当地再进行报销。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目前纳入省”一卡通”结算范围的定点医院有178家,其中宁波市有18家医院,省级及其他11个地市160家。浙江各地医保系统均已如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浙江省直接进行异地医保报销的对象,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备案: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2. 是否开通直接结算业务:住院就医的医院已经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费仍按照原渠道处理);3. 是否办过社保卡:已经办理过社保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