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政公署设立于哪一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03
地区行政公署设立于1978年。
地区行政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地区”的管理机关。根据中国对行政区域的划分规定,地区,是省、自治区的派出机关,经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府。
行政公署(原称专员公署,简称专署),简称行署,其行政领导称行署专员。行政公署是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简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将原“行政督察区”改为专区,则成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1967年-1971年,专区逐渐改为地区,作为“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成为正式的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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