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西岔河村的~现在因为要农村新民居改建,说要拆我们的房,现在情况是这样的 每平方米按40元给予补偿(这些都包括我们住的房子的面积) 有的村民一家十几口人的三套房屋全在拆迁的范围呢 而且有刚建的新房 ,拆的时候等于住的地方都没有!不知道这样的补偿是不是合法的!农村不管安置!我都不知道国家政策是不是就让这些村委书记有钱捞?四十平米 连最基本的造价都不够 建房加装修都五六万!结果最后一补偿也就一万来块钱!这样做 村委会是合法的吗》??给个最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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