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医保卡可以在省内通用了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四川省内医保卡可以在省内通用。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内个人帐户异地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刷卡直接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8月1日后新开通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同时开通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只要在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药店,都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四川省于2018年8月1日起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首批开展省内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试点。9月起,在德阳、甘孜、眉山进行第二批试点。
经过两个月试点运行,省内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系统运行平稳。试运行期间,全省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1.85万笔,涉及费用412.8万元,异地药店直接结算2.14万笔,涉及费用365.1万元。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只要在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药店,都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开通医药机构信息可通过四川省人社厅政务网站查询。下一步,全省将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药机构范围。
社保和医保的区别: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当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五险”会变成“四险”。
医保是医疗保险的简称,它是职工在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保卡异地使用注意事项:
医保卡一般不可异地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符合报销规定的,凭外地医院诊治的病历、出院小结、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结算单据等,再回当地按规定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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