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的开展工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
2、拓宽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为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人心,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讲清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办公会议,进一步部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心投入,使效能监察工作在本科室、本单位有议程、有位置。三是召开科务会议。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普遍召开一次会议,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制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等标语口号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都能广泛了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3、组织参观学习,制订工作计划。为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主动与上级沟通,共同研究,共同探讨,工作按计划实施,稳步推进,并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二)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制定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为正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本部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措施等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证行政效能投诉得到正确、及时处理,制定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印发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明确机构设置、职责、投诉受理范围、办理方式和程序、结果处理等,这些办法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修改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把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梳理,编印管理规定手册。主要包括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等,将手册发至干部职工手中,便于大家学习和遵守执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效能,制定出《效能考核制度》,明确了效能考核的内容、计分方法、标准、组织实施、考核等级的设定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使效能考核工作有明确的操作方法,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修订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党组成员和局领导调整的情况,及时修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岗位职责。修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规定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推动业务工作,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三)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注意创新监察形式,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在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局效能监察办公室内设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主要是受理来人、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投诉。一般投诉件规定为30天办结,情况复杂的投诉件可延长15天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2、成立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成立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人员从机关各科室抽调。每月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督查的形式有时是明查,即督查组何时前来督查,事先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有时是暗访,即督查组何时督查事先不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不论是明查还是暗访,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有一定的约束力,都能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3、发挥监督员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从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增补。注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与其保持经常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特别是详细了解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办事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通过监督员提意见和建议,掌握情况更为真实、可靠,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促进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转变工作方式为切入点,更好地促进业务工作效率高、成效大。
1、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使同志们能够换位思考,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不论认识还是不认识,都一视同仁,热情款待。工作人员能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认真解答,对办理业务者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当办事人员提供的资料不齐时,详细地讲清楚。热情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2、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后,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深化认识,在上下班问题上严格遵守办公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增强工作人员的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便民通道,扩大服务成效。为提高行政效能,设立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断扩大服务项目,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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