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7-03-24
法律专家解答:
一,学生在学校上学,自然要服从校方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但这是否意味着学校就有权利开除学生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在现实中,很多中小学为了方便管理、提高升学率等原因,往往对成绩不佳、违反纪律的学生,动辄以“开除出校”相威胁,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二,学校片面追求中考升学率,往往会对平时一贯成绩不佳,“没有考上高中的希望”的学生予以“劝退”虽然表面上看和强制开除不同,但不允许学生参加中考,意味着学生无法在完成义务教育后,迈向更高层次的教育体系,实质上也是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无异于变相的“软开除”。因此,这种“劝退”行为同样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义务教育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