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会计老师,这段话怎么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第1个回答  2019-08-20
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是可以转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转回时,借计资产减值损失,贷计当期损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