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以劳务形式支付费用,按次扣20%个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文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