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规定迟到几次可以辞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1. 员工多次迟到,必须依据已通过工会或以往一直存在的《员工手册》(前提是员工已签收并知悉手册内容),以及明确的迟到定义,方可决定辞退,这是避免未来诉讼和确保合法性的最佳方式。
2. 如果《员工手册》规定每月迟到三次或累计迟到五次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那么雇主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