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可以过户,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江苏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车牌管理改革服务措施,以满足群众的新需求。
1、全面实施互联网车牌预选,实行网上自编、随机抽取车牌号码,由群众自主选择。
2、扩大随机数选择的范围。我省全面实施“50选1”随机数选择,各地车辆管理部门集中盘存所有车牌,整合号码池和号码段资源。每个城市不少于5万辆非营运小型汽车,可供随机抽取、自编、自选。
3、在新车使用原车牌号的原政策基础上,二手车允许使用原车牌号。原机动车转让、注销或迁出后,新车或二手车原车主可保留原车牌号,或申请使用新车牌号,从而更好地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发展。
4、扩大使用时间限制,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将必须使用原车3年以上汽车车牌,即可以申请调整后保持1年原汽车车牌的使用,同时保持当前由原申请号以来原机动车转让、注销或移民,后六个月内可以调整为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