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食品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合同品名为“Cider”,标签纸由客户免费提供,但信用证货名为“Ap

中国某食品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合同品名为“Cider”,标签纸由客户免费提供,但信用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该食品公司所有单证均用“Apple Wine”为品名。不料货物到达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因为苹果酒的内外包装上均是“Cider”。结果进口商要求该食品公司赔偿其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简答

第1个回答  2013-11-08
有部分责任。
针对合同,单据品名与合同品名不符,属于不符合合同规定,起因在于开信用证时,发现品名不符,应立刻要求进口商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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