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技巧和大体思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重组事项、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部分。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101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总机构,选择“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总机构(省内)”;

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并填写就地缴纳比例;

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

小贴士:不是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人选择“否”。

2.“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不包括建筑业。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行至第29行。

3.“103资产总额(万元)”:

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104从业人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6.“106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选择“是”,其余企业选择“否”。

7.“107存在境外关联交易”:

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选择“是”,不存在选择“否”。

8.“108上市公司”:

纳税人根据情况,在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选择“境外”;其他选择“否”。

9.“109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选择“是”,其余企业选择“否”。

10.“110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纳税人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选择。

11.“201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

企业根据情况,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2.“202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

企业根据情况,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3.“203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企业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选择“是”,并填报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4.“204发生企业重组事项”:

企业发生重组事项,根据情况选择税务处理方式,并填报204-1至204-4及表A105100;未发生选择“否”。

15.“204-1重组开始时间”:

填报企业本次重组交易开始时间。

16.“204-2重组完成时间”:

填报企业本次重组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

17.“204-3重组交易类型”:

企业根据重组交易类型,选择填报“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18.“204-4企业在重组业务中所属当事方类型”:

企业选择填报在重组业务中所属当事方类型。“交易类型”选择“债务重组”的,选择填报“债务人”或“债权人”;“交易类型”选择“股权收购”的,选择填报“收购方”“转让方”或“被收购企业”;“交易类型”选择“资产收购”的,选择填报“收购方”或“转让方”;“交易类型”选择“合并”的,选择填报“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交易类型”选择“分立”的,选择填报“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或“被分立企业股东”。

19.“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超过十位的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在“其余股东合计”行。

小贴士:企业主要股东为国外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写。

2018年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截止日期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自公历1月1日期至12月31日止。(其中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总监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即该年度的实际经营周期不满12个月,应当以实际经营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拓展资料: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月)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参考资料:汇算清缴—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