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理事会的工作规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大多数情况下,理事会磋商欧盟行动草案的详细提案,提案通常由欧委会起草。有时候理事会提示(indicate)欧委会,表示欢迎其就某一特别议题起草提案。就大部分提案而言,欧委会是主要起草者,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共同决策。共决程序下的结果依赖三大机构之间的互动。
在其他一些政策领域,如第二和第三支柱下的议题,欧委会和欧洲议会的作用很小,而是由理事会总秘书处负责协调和推动。随着欧盟第二和第三支柱下政策领域的扩展,理事会总秘书处机构也急剧扩大,地位正在提高。
欧盟理事会作为决策平台,就各成员国政府对欧委会提案的反馈意见,通过不同层次和方式进行磋商,力图寻求一致意见。在欧盟内部决策,尽可能寻求一致历来是根深蒂固的习惯,在成员国之间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即使技术上可行,也很少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在需要以有效多数投票的决策程序中,理事会也通常试图考虑迟疑不决或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国的关注,通过对提案的修改取得共识,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某些成员国的意见。在一致同意程序中,那些持不同意见或不希望议案通过的成员国政府往往通过推迟或阻碍议案通过的方式表达意见。
部长理事会曾经是欧盟政策的主要决策者,随着欧洲议会参政权利的扩大,欧盟决策体系日益走向两院制方式。理事会需要通过调解程序多次与欧洲议会磋商,从而达成共同立场。这意味着欧盟决策体系要求理事会以更加透明的方式协调各成员国立场。
在某些政策领域,部长理事会仍然拥有最终决策权。比如共同农业政策和共同贸易政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