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大典》(2015年)中明确的职业名称是“育婴员”,根本不是“育婴师”。
大典对2个职业的描述如下
育婴员:
在0-3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指导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和婴幼儿辅食添加,选择婴幼儿食品,并进行婴幼儿科学喂养;
2、培养婴幼儿饮食、睡眠、入厕、盥洗和洗澡等生活习惯,提供相应照料;
3、测量婴幼儿的身高和体重、体温、脉搏及呼吸,早期发现婴幼儿的常见疾病或不适,并进行意外伤害初步处理;
4、对婴幼儿进行抚触按摩;
5、依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选择适当游戏,进行个性化的大动作、精细动作、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训练。
保育员: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安排、管理儿童生活,根据儿童生长发育和个体差异,采取措施促进儿童正常生长发育;
2、配制消毒液,进行室内外清洁和日常清毒;
3、协助保健人员进行传染区的日常消毒;
4、进行晨、午、晚检测,根据儿童情绪、身体异常变化,发现、鉴别儿童常见疾病,进行常见意外伤害初步处理;
5、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游戏、体育活动;
6、训练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品德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