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周周一早上上班途中本人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直行,由于道路窄,电瓶车自行车很多,我的车速很慢

,我是靠路边护栏行驶,右边有很多电瓶车自行车,后面有一自行车从我左边很小的空隙超我车,由于右边电瓶车向我挤来,我车头左偏一下刚好把左边超车的自行车车把挡住,自行车由于要超车车速比我快,他速度没减下来,导致他翻到护栏上檫伤额头及眼睑并出血。交警来了判定双方同责,我当时也没异议,毕竟他受伤了,我也认了,陪他去医院看了,说好了医疗费我出一半,但现在他还要我赔偿他一千,我想咨询各位我是否应该赔偿,赔偿多少?我的责任多大?先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4-01-08
责任多大,交警已经认定同责,也就是责任一家一半。这点已经明确了,不用再怀疑。责任一半,医疗费也就只需要承担一半。对方要你再赔偿一千,让对方拿出病历、发票来,合理的治疗费用,你要承担一半。不合理的治疗费用,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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