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中是姓在前还是名在前?

如题所述

英文中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

如 Edward Adam Davis (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爱德华)” 是教名,“Adam(亚当)” 是本人名,“Davis(戴维斯)” 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 John Wilson, Junior, (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乔治·史密斯第三。)

扩展资料

外国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 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英美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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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是名字在前的,具体是这样的: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II.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或-y如:Don => Donnie,Tim => Timmy.

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Beuben => Ben.

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III.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son,-ing;前缀M-,Mc-,Mac-,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De-,Du-,La-,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Smith.

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

IV.几点说明

1.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Prof.,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6
很明确的告诉你 名在前 姓在后
第3个回答  2010-08-16
名在前
第4个回答  2010-08-16
1、英语姓名结构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 George Walker Bush (中译:乔治o沃克o布什)。
George是教名(Given Name),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Walker是中名(Middle Name),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所以,要不是为了与其父亲、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分开,一般情况下,美国现任总统的名字经常会写成:George Bush(现在我们常见的形式是:George W. Bush)。
Bush是姓(Family Name),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