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发了邮件告知离职,发了邮件第三天,公司上司因为我没有穿长裤的理由开除我。请问这样我能否得到补偿。公司三个月实习期,我在该公司工作半年 只买了两个月的社保,公司称前三个月算是实习,不购买社保。今年3月上班直到今年6月签订的合同,只购买了两个月的社保。称之前是实习阶段不购买社保,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是否合符国家规定?
被公司开除,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正常情况下,公司开除员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只有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清香下才需要支付赔偿。因此,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实习期不用缴纳社保,只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即可。
因为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扩展资料:
经济赔偿金应一次性发给。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合同法》-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开除员工可以不予补偿,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