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在工作中和明星合影并用于宣传是否侵犯肖像权?

例如化妆造型师拍产品广告片,在后台给明星化妆做发型,助理拍了几张工作中的照片花絮,并且工作结束后两人还留了合影,然后把照片放在了网站,QQ空间,博客,工作室墙体,室外广告,宣传材料和各大报纸媒体等,请问,两个人的合影是否侵犯肖像权?
两人以上的合影应该是集体肖像吧?我看了相关资料说只要是集体肖像,就不会侵犯个体的肖像权,因为我的肖像权是由发表的权利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

第1个回答  2010-08-11
你的行为确实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定义:未经他人同意而以他人的照片等肖像用作商业宣传的都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用作公益宣传的除外。
你这件事的关键在于你拿那张照片做什么。如果只是展览那没事,但是要是用于商业宣传广告的话就侵犯了他人肖像权了。你用于宣传的照片里人们很轻易的就会注意到明星而不是你,所以说,你还是在用他人的肖像来宣传,这才是事件的本质。
第2个回答  2010-08-11
肯定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因为没有经过明星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明星的肖像。
第3个回答  2010-08-20
当然,你已经侵犯了肖像权。
第4个回答  2010-08-11
明星不找你就没事。
第5个回答  2010-08-11
这是你的工作,你明白嘛,别太纠结在这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